欢迎访问 安徽省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网站
联系电话:0566-3382391、3382392

认真贯彻长江保护法  切实履行法定水利职责——访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张肖

发布时间:2021-03-05 10:29|栏目: 行业新闻 |责任编辑:公司综合部|浏览次数:
        信息来源:省水利厅
       《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以下简称长江保护法)于2020年12月26日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21年3月1日起施行。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是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长江保护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落实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和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战略要求,用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的重大举措。
        近日,本站记者就切实履行依法保护长江的水利职责、做好长江保护法实施相关工作等内容采访了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张肖。张肖说,长江保护法的颁布实施,开启了依法保护长江的新局面,作为水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学习宣传贯彻长江保护法,全面履行法定水利职责责无旁贷。我们要以更高站位、更实举措、更大力度,全力抓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工作,为建设新阶段现代化美丽长江(安徽)经济带作出积极贡献。
        张肖指出,要切实增强依法保护长江的责任感和使命感。长江保护法9章96条中直接涉及水利部门职责约占三分之一。全省水利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坚定扛起政治责任,依法解决好长江治理保护中存在的问题,持之以恒地做好法律贯彻实施工作,以实际行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的战略部署。
        张肖表示,要切实履行依法保护长江的水利职责。一是依法加强长江水资源管理。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完善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制度,合理确定“十四五”沿江各市用水总量控制指标。逐步启动市级重点河湖生态水量保障工作。坚持节水优先,持续落实《国家节水行动安徽省实施方案》。二是依法加强河湖岸线管控。深入推进“清江清河清湖”专项行动,清理整治危害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持续改善河湖面貌。巩固拓展长江干流岸线利用项目清理整治成效,强化岸线分区管控和用途管制,推动岸线保护和节约集约利用。严格规范审查审批涉河建设项目,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三是依法加强长江水生态保护修复。加大自然水系修复力度,推进河湖水系连通工程,开展长江干支流河湖健康评估。加强水土保持工作,强化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因地制宜推进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开展长江经济带小水电清理整改工作,有效消除影响生态环境等突出问题。四是依法加强长江水旱灾害防御。实施长江干流铜陵、芜湖、安庆、池州河段整治和华阳河蓄滞洪区建设、长江干流防洪能力提升、洲滩圩垸整治。进一步提升长江流域水文监测预报预警能力,加强水工程统一调度、联合调度,最大程度发挥防洪抗旱减灾作用。
        张肖介绍,下一步全省水利部门还要切实做好长江保护法实施相关工作。一是做好涉水配套规定的制定和修改工作。对标长江保护法,尽快对涉水法规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确保与长江保护法相一致,对相关水利规划、标准进行修订完善,确保与长江保护法相衔接。同时,按照长江保护法明确的相关职责,加快研究制定规划水资源论证、取用水计量、水资源调度、生态流量监管、河湖长履职等配套规定,确保法律规定和政策措施及时有效衔接和协调统一。二是加强监管和执法。根据法定职责,强化对河湖水域、重点工程、河道采砂等重点领域监管。针对河道采砂管理、河湖岸线管控等长江保护难点、堵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强化协同执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水事违法行为,全面加强河湖保护,努力打造幸福长江。三是加强普法宣传和教育。多形式多层次组织水利系统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长江保护法。将宣传长江保护法作为“八五”水利普法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安徽水法宣传月”等载体,制订专题宣传方案,精心组织开展长江保护法普法宣传,推动全社会增强长江治理保护的法治意识和生态文明观念,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创造性,共同守护好中华民族母亲河。

编辑:公司综合部


Copyright © 2021-2025 安徽省水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备案号:皖ICP备17006347号